关于拟收回部分电信网码号情况的公示

近期,根据《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,工业和信息化部拟对346个超过规定使用期限的电信网码号进行收回。为保护用户利益,增强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,现对拟收回的电信网码号(详见附件)进行公示,公示期自2021年3月23日起至2021年4月22日。公示期满后,将启动码号收回机制,收回相应的电信网码号。


联系单位: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

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

电话:010-66020710

传真:010-6602419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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